【中南高科鄭州航空港智慧電子產業園】航空港核心區 地鐵口 首層8.1米 花園式園區
航空港區簡介:
政治占位: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
國家級戰略,一帶一路重要節點城市,一主一城,鄭州重點發展方向,河南省省政府副省長孫守剛書記兼任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黨工委書記,由一把手可看出航空港區行政級別之高,甚至高于鄭州市。
規劃:
2013年3月,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以下簡稱航空港實驗區)獲國務院批復設立,成為我國首個、目前唯一一個由國務院批復設立的國家級航空港經濟發展先行區,定位于:國際航空物流中心、以航空經濟為引領的現代產業基地、內陸地區對外開放重要門戶、現代航空都市、中原經濟區核心增長極,位于鄭州主城區東南約25公里處,地處鄭州、開封、許昌三角都市區重心,在國內大循環中具有承東啟西、連南貫北的重要地位。
總占地面積415平方公里,西臨京港澳高速,北到雙湖大道,東至廣惠街,南臨炎黃大道,規劃面積相當于三個鄭東新區。整體規劃是以空港為核心,整體構建一核領三區城市空間結構。一核即以機場為核心,輻射周邊北部城市綜合服務區、東部商展型交易區、南部高端制造業集聚區三區。
空港核心區:主要發展航空樞紐、保稅物流、臨港服務、航空物流等功能。
城市綜合性服務區:集聚發展商務商業、航空金融、行政文化、教育科研、生活居住、產業園區等功能。
臨港型商展交易區:主要由航空會展、高端商貿、科技研發、航空物流、創新型產業等功能構成。
高端制造業集聚區:主要由高端制造、航空物流、生產性服務、生活居住等功能構成。
項目基本信息:
項目名稱:中南高科 智慧電子產業園一期
開發商:中南高科
總占地:110畝
總建面:約12萬㎡
面積段:獨棟面積區間為1500㎡-3600㎡,五-八層分層面積區間為:600㎡- 1000㎡
【層高】:首層8.1米、6米;標準層4.2米,頂層3.9米
【交付時間】:2023年12月30日
【定位】:智能裝備制造、醫療器械、科技研發、機器人、大數據、新材料、電子信息、電子技術等
園區地址:鄭州市航空港區鄶城路與喬松街交叉口
選擇智慧電子產業園的優勢:
1、大品牌加持,中國民企500強打造
2、超級平臺,賦能優秀企業及優秀企業家
3、交通便利(高鐵+航空+地鐵+高速+快速路,五維立體交通)
新鄭機場:4 KM
鄭州高鐵南站:9KM
京港澳高速:1. 5 KM
商登高速:6KM
華夏大道:1.5km
地鐵 17 號線:0.4KM
京港澳高速航空港區站:2KM
京港澳高速雙鶴湖站:7km
商登高速園博園站:6KM
4、項目周邊配套完善(學校+小區+醫院,一站式服務)
項目南側是豫發住宅項目,隔河相望,是鄭州一中國際航空港實驗學校、鄭州航空港實驗小學,以及文苑小區、河苑小區等住宅區,東側是河南師范大學附屬育人國際學校、恒升新城及裕興小區等住宅區,距離項目500米就是河南省第一人民醫院,商業配套同步齊全,生活便利。
5、自然資源豐富
800多畝的梅河和興空明渠兩條河流圍繞項目,距離項目3km的園博園c區苑陵故城遺址公園中苑陵故城,建于西周時期,鄶國的都城。公園占地1920畝,是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未來這里將成為航空港區的中央城市公園。
6、產業氛圍濃厚
聚集了一批如比亞迪、富士康、超聚變、天邁科技、朝虹科技、北京科銳等大型產業,產業氛圍濃厚。
7、產業服務:2+4+6+N產業服務體系,為入園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運營服務
在入園后的發展服務方面,我們公司是投入了很多資源和精力的。很多其他產業園(競品)在企業入園之后基本只提供物業服務,比較單一。我們是專門成立了產業服務集團來做整個后端的運營和服務的,并且建立了屬于自己的“2+4+6+N”的產業服務體系。我們不僅能從行政審批、企業資質認定、獎補資金申領、用工招聘、融資貸款、市場推廣、技術合作等各個方面為企業發展全面賦能;而且還開發了服務企業的信息化平臺,與吳曉波團隊合資打造了中德制造業研修院等,能不斷引入產業資源,幫助企業在我們高科的超級平臺上更好更全面的發展。
8、中德研修院,助力企業成長
中德制造業研修院由吳曉波頻道、中南高科聯合制造業領軍人物褚健等共同創辦。
結合中德產業研究經驗,匯聚了100+國內外管理專家老師、制造業500強標桿企業和企業家。
致力于打造中國制造業知識賦能的首選平臺,
推動中國制造企業的進步與成長,成就中國制造新領袖。
9、全國已交付園區樣板,入園有保障
產品基本參數信息:
項目共有三種產品:三層半、四層標準獨棟廠房,五、八層研發廠辦等框架結構廠房,共31棟82戶。
共有兩個出入口,其中東側為形象入口,北側為貨運出入口。
獨棟廠房面積區間為:1400㎡-8300㎡
五-八層廠房面積區間為:570㎡- 1100㎡
優質戶型推薦:
與其他項目對比:
1、本資料為要約邀請,旨在提供相關信息,不作為要約或承諾。2、交通規劃設置、市政配套設置不排除因政府規劃、政策規定及出賣人未能控制的原因而發生變化。3、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以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及附件等協議約定為準。本資料發布時間: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