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注冊公司 返稅達總繳稅款的40%
一、適用范圍
本政策適用于在南京園區完成注冊、年銷售額1000萬元以上的稅源型企業,重點扶持制造業、金融業、交通運輸業、電子商務業、電子通訊業、房地產業及建筑業七大行業稅源型項目。
二、扶持辦法
根據企業稅負率,上限獎勵企業增值稅納稅額的40%,企業所得稅納稅額的30%,高管個人所得稅納稅額的28%,優惠政策不長于3年。具體為:
企業稅負率 |
增值稅獎勵比例 |
所得稅獎勵比例 |
高管個人所得稅 |
0.3%(含)-1% |
30% |
25% |
28% |
1%(含)-3% |
35% |
28% |
|
3%(含)-5% |
40% |
30% |
注:
1.每家企業限定享受高管個人所得稅返還政策的申報總人數不超過20人,不超過企業年納稅額的10%,且當年返還總金額不超過(含)500萬元。
2. 稅收優惠獎勵按年度向企業兌付。
3. 根據南京工商注冊要求,園區提供10平方米的辦公面積,但企業不實際入住、辦公,園區不收取相關租金及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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